标签:职工住房公积金
企业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将公开曝光
《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日前发布,自3月1日起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值得重点关注?成都市工商局信用中心负责人昨日进行了解读。其中谈到,企业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将被列为企业警示信息而公开曝光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帮您读懂“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三)
如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离休、退休的;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出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多少钱按《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
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和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红管家”
成立于2005年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提取使用、会计核算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以及资金的运作保值等项工作。近年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各项业务取得了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