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暂行办法

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省医疗保险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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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珠海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无需再先行垫付

  从昨天起,报销补充医保无需再先行垫付、再跑社保窗口,出院时自可即时结算。当天,珠海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补充医保可像基本医保一样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参保人缴纳医疗费时只要“交够自己的”就行了。 补充医保实施半年来支付3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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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退休后方可办理

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退休后方可办理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自本月1日起施行,市人社局对本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做出具体解释。 -适用人群 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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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社保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衡水市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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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三大看点

近日出台了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从7月1日起,三种养老保险可以互相转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新办法的看点有哪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将形成“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度名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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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新社保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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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为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和权益,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这项工作的开展,将对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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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昨天公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实现了转移接续。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工保险,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工保险转入居民保险,享受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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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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