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生育保险关系

生育保险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时间重算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减半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应按其工资总额的0.7%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次新规对参加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作出调整,明确减半征收,每月按0.3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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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职工换了工作;生育保险关系省内可转移接续

我省日前出台了《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职工随新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时,可以跨制度、跨统筹地区、统筹区内跨单位转移接续生育保险(统筹)关系。但是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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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南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生育保险政策作出众多调整

昨日,记者从南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生育保险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生育待遇、转移接续等多项内容均有变化,此举也将对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作出规范。 据了解,我市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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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7月起大庆将调整生育津贴待遇领取政策

(新一站保险网)7月14日讯:7月13日,记者从大庆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起,按照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权利与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大庆市生育津贴待遇领取政策调整。 据了解,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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