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北住房公积金服务,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河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将发生哪些改变呢?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贷等政策都将发生哪些变化?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河北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一、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河北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贷业务和“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省内非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住房公积金余额抵冲还贷业务。
三、未婚子女购买自住房政策
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四、河北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
自2015年度起,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具体提取额度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按照当地物业费水平综合确定。
五、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政策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的,可每年申请一次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贴息。贴息比例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
六、河北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各市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使职工在一就业就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进城务工人员享受这一惠民政策,更好地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七、河北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政策
各市尽快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6月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房地产管理部门产权产籍信息系统对接,10月底前实现与公安部门公民身份信息识别系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对接。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无需自行提供个人信用、产权产籍、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