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积金政策拟收紧 现正征求意见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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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积金政策变化不断。继调整提取政策后,中山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通知,征求意见,准备修改贷款申请条件,从原来的缴存满半年改为一年,且要有10个月余额。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调整后并无不妥,但明显是收紧公积金的节奏。
住房公积金热点:大病提取公积金
缴存时限从半年延至一年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关于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修改征求意见的通知》,称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准备对中山本市职工申请贷款时缴存条件作出修改。
修改内容为:“在中山市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或以上的,且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10倍或以上余额的在职公积金缴存人可按相关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了解,目前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其中,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这意味着,一旦修改成功,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趋于严格。
要求账户有10个月余额
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贷款条件调整为缴存满一年,是向周边城市看齐,珠三角大部分城市都已要求一年。而要求账户有10个月的余额,主要是为了限制二套房贷款的情形,保障公平。“一些人买了房,经常提取公积金,里面都不剩什么,然后再来申请贷款,占用资金,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据了解,很多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由其缴存余额所确定的,缴存余额越多,贷款就越多。但中山并未引入这一机制,目前贷款计算公式中,贷款额度主要依赖于于贷款年限与还款能力,缴存余额只占很小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部门考虑提高贷款的申请门槛。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公积金贷款申请前要求先缴满一年,是很多城市的惯例,但这种这种调整,还是会挫伤部分职工购房的积极性,尤其新参加工作或新搬到中山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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