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建设项目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施工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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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今后,天津滨海新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记者日前从滨海新区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现在起,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始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于拒绝办理的企业,建设部门将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解决一线建筑工人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3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决定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纳入安全监督和施工安全条件审查内容,凡在该区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同时明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日起,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建筑施工项目参保情况。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拒不依法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建筑单位,将严格实施补缴和处罚等制度。
据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建筑业占总体产业规模的12%。为切实维护建筑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该区相关部门将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规范和简化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