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下月起实行居住证积分制 可享社保、住房等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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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居住证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7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据介绍,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将明确来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来沪人员更好地融入上海。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18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政将设置“积分制”,即对在上海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根据国家和上海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