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经办机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2月12日,恰逢国家级社保经办机构成立20周年之际,有关社保经办机构改革的讨论也热火朝天。同一天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年》(以下简称《养老金发展报告》)中指出,经办机构行政费用属地化预算管理是导致制度碎片化和政策碎片化的根源之一。
如何打破社保碎片化现状?首要问题即是经办机构的改革与优化。
为此,《养老金发展报告》建议,下一步可以实施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将人力资源部社保事业管理中心升格为全国社保保险管理总局。
按照《养老金发展报告》的设计,全国社会保险管理总局可以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事业单位的法人自主权。经办机构应该列为特殊类公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负荷比决定,经营经费全部在社保基金中列支,由财政部和人社部核定,彻底与同级财政脱钩。
据了解,目前社保经办机构并未统一,比如像养老和医疗的经办机构分属不同的系统。同时在社保费用的缴纳中,也有分属税务代收或者社保部门直接收等不同的方式。同时,像社保的统筹,在省一级实现的也只有北京等少数地区。庞大的机构运转,依靠的是财政保障。99.9%的经办机构乃是财政全额拨款,且经费支出逐年上调。2010年,全国经办系统实际支出112.5亿元,2012年的实际支出则为148.11亿元。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形容当前的经办机构还是“小马拉大车”,改革迫在眉睫。此外,有专家指出,经办机构的经费支出应视为制度运行的行政成本,应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项下列支。
《养老金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社会社保覆盖高达26.6亿人次,一个经办人员对应的参保人次,已经从2000年的2757:1,上升到2012年的9692:1。2013年该比例超过1万人次比,已经没有悬念。在参保人数进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由于社保经办人员数目和经费没有跟上,目前社保经办机构人均负荷已经进入极限状态。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被提上日程。而当前,中国的社保经办服务还远远达不到“精细化管理”的程度,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平台和统一的管理规范、管理标准。漏保、断保、骗保等案例频出,亦与管理水平有限有关。
再看经费保障,尽管总额看上去数字不小,但整个社保制度仍处在低端运行状态。
若计算“人均服务费用”,2012年仅为8.88元。如果除去经办人员工资,那么仅剩下四元;再剔除房屋水电等基本办公费用,这个标准可能连保证每年给每个参保人邮寄一封挂号信都不够。相比之下,2011年荷兰经办机构的人均服务费用是43欧元,2009年的玻利维亚是13.7美元,墨西哥是21.8美元。
《养老金发展报告》显示,在全国经办队伍中,有70%以上的经办工作人员的平均收入低于全国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且收入最高的省份与最低省份间的员工平均收入相差有五倍。除了人手不足、经费有限外,《养老金发展报告》指出,管理体制不畅也是制约经办水平提高的原因。
《养老金发展报告》认为,要确保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跟得上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需要,就要加快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的改革步伐。此外,还可以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经办服务体系的终端。
同时,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商业保险机构也可以参与进来,以其现有人员、网点等资源优势,共同提升社保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