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吁请国有股划转社保
《财经时报》独家获悉,国有股划转社保的比例,可能在10%~20%之间;划转的基本思路是:已上市公司,不论是在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也不论是否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均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一次性划给社保基金;首次发行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前,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划给全国社保基金。从6月19日三一重工(600031)法人股流通开始到今年底,将有120亿股、市值超过700亿元的限售流通股陆续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这批数量庞大的股份,特别是其中的国有股是增是减、如何监管减持行为,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财经时报》了解到,自2002年国有股减持叫停以来,有关部门对于相关问题始终没有具体措施和办法,相关政策亦一直处于真空地带。时间不等人。国有股减持不仅涉及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还关系到股票市场稳定、国资改革、财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近日接受《财经时报》独家专访时透露,在经过充分调研后,他们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
《财经时报》在进一步调查中更获悉,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牵头,国资委、社保基金理事会组成的“国有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正在为此积极工作。嗷嗷待哺成立于2000年9月的社保基金,目前有三个主要收入的渠道: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彩票公益金和境外国有股减持。这三条渠道可以使社保基金每年增长规模在200亿元左右。
从近几年社保基金筹集资金的来源看,主要是财政预算拨款和境外国有股减持收入,并且呈现出不稳定和逐年递减的态势。截至2005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仅为2010.2亿元。而据有关部门测算,除目前已形成7400亿元个人社保账户空账外,到2006年底还将出现1.8万亿元养老金资金缺口。
以目前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区区2000亿元的总额,显然远不能满足社会保障事业的需要,离中央要求社保基金5年内达到一万亿元的规模,更是相去甚远。股权分置改革为充实社保基金提供了良机。全流通使得总量达3400余亿股的国有及国有法人股陆续盘活,这对于社保基金来说无异于黎明的曙光,而除持有国有股权来壮大自身实力外,显然别无选择。摇旗呐喊夏斌认为,对政府而言,在国有股自由流通之前,必须尽快明确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抓紧有关管理办法的修订。
否则,后果将十分严重。这是因为,一方面,上市公司国有股市值2.37万亿元中,有相当部分可能会在短期内变现,并对股票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此时如果监管不到位,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社保基金的充实将失去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此前,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汪建熙也曾表示,应考虑尽快恢复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做法。在汪建熙看来,通过国有股减持充实社保基金,对稳定股票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减持不如划转的效果好。他的意见是,公司在上市时,立即划转10%的国有股给社保基金。汪建熙认为,这样做,将有利于社保基金对这部分股权的价值实现优化;有利于国家保持对一些重点企业股权的长期持有;有利于避免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数量过快增加,使股指面临较大的压力;此外,在操作上也更加简便。
早有铺垫据社保基金理事会有关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早在2005年6月,一份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签字的《关于成立国有资产划拨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即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转至国资委,并上报国务院。随后,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社保基金理事会成立划转工作小组协商相关事宜,并进行摸底调查工作。据这位人士透露,社保基金理事会还专门成立了股权资产部,其职能就是管理将来划入的国有股权。
目前一切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之中。值得注意的是,与2001年提出的国有股减持方案不同,未来一段时间,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并不涉及股份的减持变现,而只是国有股在不同持有者之间的调整。社保基金可以在需要时,通过分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等形式,来换取必要的现金。
这位人士强调,目前,社保基金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和境外国有股减持等形式累计的资金已达到相当规模,短期看,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补充的现金量不大。对于社保基金而言,更需要的是可产生长期收益的资产。
通过“划拨”可以用较优良的资产充实社保基金,让现在和未来的退休人员和养老金领取者放心,为社会稳定及经济改革的大局奠定基础。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后,尽管所有权未变,但操作方代表的利益群体会更为集中,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在他看来,国有股划转比例在10%应有保证,但也有专家认为,比例应该设置在10%~20%之间。划转的基本思路是: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不论是在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也不论是否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均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如10%)一次性划给全国社保基金。对于首次发行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前,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划给全国社保基金。社保理事会希望,未来国有股减持能成为社保最大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