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异地高考再出新规 学满12年无需社保也不限报
4月27日,从海南省相关部门获悉,海南异地高考再出新规,除了符合“三个六”(6年学籍、6年居住、6年社保)和“三个三”(即3年学籍、3年居住、3年社保)的规定外,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这一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那么,目前海南版“异地高考”方案为:
居住工作学习满6年报考不受限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居住工作学习满12年无需社保证明报考也不受限
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居住工作学习满3年只能报三本及高职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海南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海南就读满3年,同时在海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并按规定参加海南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 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
居住工作学习不满3年只能报高职专科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读时间,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4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