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街道办:辞退超龄环卫工还须兑现社保义务
近日,陕西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23名年龄超过65岁的环卫工人在这天接到不用再来上班的通知。“我们待遇本就不高,积蓄也没多少,现在不让我们做了,以后我们该怎么活?”不少环卫工人向媒体诉说困境。(8月10日《新京报》)
必须厘清的是当初雇佣方——街道办城管科和环卫所下属保洁公司的责任。当初招聘这一批人时,或许是出于环卫人力资源不足、经费不足的情况便宜行事,但理应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养老问题,所谓忽视超龄问题,继而忽视社保,既是不负责任,亦有违相关法律。
然而,纠正之路却难上加难。当地这些超龄环卫工人,人事关系十分复杂,所谓保洁公司负责招聘雇佣,实际上工资是由财政拨付。市场定位之混乱,正是利益无从保障的根源。随着城市清洁需求的增加,环卫工人必然超过既定编制,属于计划外员工,除工资之外,又如何能从财政上享受一份应有的保障待遇?
保洁公司之责任,表面来看是个体用工不规范之责,其实质却反映出机制理顺不畅。若强化公司责任,本就该招聘规范,拟定合同,承担应尽的市场责任。忽视此一现实,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管理。从实践来看,天津等地的环卫作业市场化努力较为成功。通过开标、评标等法定程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让专业公司互相竞争,满足城市美容需求,同时将公司置于公共部门监督之下,减少违法用工现象。
值得深思的是,西安市辞退高龄环卫工人,并非是出于主动解决问题的反思,而是基于一场意外的发生,67岁环卫工人高温下作业出事。那么,那些尚未出事的地区,是否存在此类超龄服役现象?又是否存在同样的保障匮乏?
毕竟,西安市2.6万名环卫工人,其中,不少虽尚未超龄服役,但仅仅只有4000人缴纳了社保。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环卫工人无疑将面临是超龄服役还是下岗的生存抉择,这对当地的环保机制来说,是无法回避的现实,理应予以重视。在这个意义上审视23名年龄超过65岁的环卫工人被辞退事件,更该总结出系统性的机制变革之路,防范化解风险,而非讳疾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