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一档有个人账户,可使用账户余额支付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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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随处可见的,当然如今越来越多地方可使用到社保,深圳社保住院待遇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退休人员)或90%;二档参保人 / 三档参保人具体相关信息如以下文章所示:
1. 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2. 如果不经过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规定医院住院,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上述第1条支付标准)
深圳社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超过的部分可以到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的非处方药;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 和直系亲属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一档参保人: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补医疗费用超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70%(年满70周岁以上支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