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农民工”,社保咋“给力”?
在酷暑,在寒冬,在城市的街头,在建筑工地,在一些仍然存在着重体力劳动的工厂,他们正在老去,已经老去。50岁、60岁,有的甚至超过70岁,他们,被媒体称作“高龄农民工”。有媒体报道,有些高龄农民工,为了更容易的找到工作,有的持假身份证留在工地;有的,不断地走进理发室将自己的白发染黑;有的,甚至“靠吃肉补充体力获打工资格,哪家工地肉多就去哪”。
虽然近些年国家已经将农民工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但是据媒体报道,大多数企业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很多农民工自已也不愿意缴纳,有一些打零工者不知怎样去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对农民工并不真正给力,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对农民工存在着制度设计缺陷。笔者在此对现行的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通过降低保险费率,延长缴费年限,降低农民工养老保险缴纳的阻力。依现有制度,企业需为农民工缴纳占农民工工资的20%的养老保险,农民工自己也需缴纳工资的8%。保险费率过高,执行起来阻力就大。降低保险费率,同时延长缴费年限,可以降低企业和农民工自己缴费的阻力,同时也可保证养老金缴纳的总量不减少。譬如可以将企业和农民工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降至农民工工资的8%以下,同时将缴费年限从15年延长至20年到30年。
二、由于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近些年才建立起来,对于没达到缴费年限的高龄农民工国家财政应该给予补贴,发给高龄农民工(譬如65岁以上)足以保障其基本生存(保障吃饭甚至穿衣)的养老金。也许有人会说,这些农民工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凭什么国家要给他们养老金?请问城市里的大妈大爷们几十年来所缴纳的全部养老金如果是一直存在银行里,现在真的可以保障其退休后基本吃饭和穿衣问题吗?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能这样做,而社会主义中国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革命先烈们流血牺牲是为了什么?
三、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法律强制性。所有农民工,无论从事何行业何工种,无论是在工作岗位还是失业,都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虽然缴纳养老保险暂时会减少一点农民工的收入,但是其实最终大多数农民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都将会转嫁到资本头上。
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最根本的是由劳动者的需求决定的。无论是缴纳养老保险还是不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者所获得的实际工资都必须使劳动者的总需求增加,劳动者才会愿意出卖劳动力,因而大多数农民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最终会转嫁到资本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