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对社保法草案进行较大修改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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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说,为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解除职工群众后顾之忧,常委会在上一届初审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较大修改,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险种分章作出具体规定,对职工群众最关心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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