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海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17年南通海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详解
最新消息,据市人社局了解到,南通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已公布实施。关于社保缴费的相关信息是有关我们参保朋友们个人利益的,对于社保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有相关的调整,我们参保人当然也需要了解参保缴费基数才更了解个人参保缴费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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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8171元,下限调整为2940元。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调整后,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上限较上年度提高1371元,缴费工资下限较上年度提高390元。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相同。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照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明确上下限: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每月3360元标准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变化,由原来的5600元调整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从原来的67200元,提高到72684元。适用的对象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940元、4240元、6057元三个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述3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940元。按此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如选择最低档缴费,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588元,医疗保险费294元。
那么,缴费基数调整对参保企业职工有什么影响?
据悉,本次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对于月工资收入在2940元至18171元之间的职工没有影响;职工月工资收入超过18171元的,只能按18171元作为月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2940元的,则必须按2940元作为月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会使这部分职工每个月的社保费扣得多一点,拿到手的工资少一点,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了,相应的医保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会变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