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户籍改革新思路:落户小城镇拟不设社保年限
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在即,媒体披露,会议将通过一份城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10年的城镇化发展作出战略部署,而农民工的市民化将是其首要任务。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官员向记者透露,《规划》将全面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对小城镇来说,除了就业、居住外,不再设社保年限。同时提出建立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间分担成本,个人需承担社保和住房的私人成本。此外,对于公共成本的分担,中央政府重点承担跨省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省级政府重点承担省内跨市县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
随着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小城镇的户籍政策全面放开。发改委官员称,放开落户的政策指导原则是:全面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人口规模。
居住证“领取无门槛,服务有差异”
对城镇化背景下的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是即将召开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的主题之一。据悉,发改委已经制定出《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当中确定了户籍改革的基本思路及配套措施。
早在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将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
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官员透露,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实施后,迁移人口可享受的公共服务与其居住年限挂钩,而与户籍相脱离,同时取消领取的门槛,即“领取无门槛,服务有差异”。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解志勇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应该使城乡户口的“附加值”趋于平等,保障流动人口转变身份后的利益和待遇,逐渐消解以往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形成的歧视。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专家预计,居住证具体管理办法将分类明确申领门槛。
个人或仅需承担社保和住房成本
事实上,2001年以来的12年间,户籍制度没有实质性突破。发改委发展改革司官员称,中国7.1亿的城镇人口中包含2.3亿的农民工,“他们已经成为产业工人,但却不能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由此导致的群体性对抗事件越来越突出 ,农民工市民化已经成为城镇化过程中的“首要大问题”。因此,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就成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首先要确定的问题。
应对如此严峻挑战,最大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测算 ,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为8万元,1.6亿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超过1.8万亿。对此,《规划》提出要建立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据发改委官员透露,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成本分担方面,政府承担农民工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 、保障性住房以及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需保证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缴纳社保费用,并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个人则需承担社保和住房的私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