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中村改造:村民变成市民纳入社保体系
危旧房、城中村,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曾形象地称它们为“新加破”(新房旁边是破房)、“高加庄”(高楼旁边是村庄)。日前,南京市政府公开了《南京市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提出2014年6月前,重点完成中心区主干道、重点风景区周边和涉及青奥场馆周边的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任务。
本轮城中村改造,南京提出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方案进行土地整理;依法统一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统一把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将农村居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改造区域,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不同类型的危旧房、城中村如何改造?对符合城市规划并具备开发条件的危旧房、城中村,通过土地储备和综合开发来实施改造。对轨道交通、人居森林、城市干道等重点项目涉及的危旧房、城中村,通过建设项目来实施改造。对历史风貌区中的危旧房,通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整治,进行有机更新、完善配套、优化环境、消除隐患来实施改造。
在本次改造中,居民意见也将作为征收与拆迁的依据。文件明确规定,市政府明确列入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在听取居民意见后,作为启动征收或提前开展补偿安置与房屋拆迁的依据。
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复建项目作为保障性住房,按照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此外,被改造片区内居民也能享受“惠民政策”,被改造片区内公有住房承租人可购买安置房或承租公租房。政府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优先安置被改造片区内居(村)民。复建安置房,以中小套型为主,房源市、区统筹,价格统一认定。
此外,政府鼓励危旧房、城中村待改造片区内居(村)民选择实物安置、产权调换,也可实行货币安置;选择异地安置房源的,异地安置的面积根据各类地段,按补偿面积增加5%—10%的奖励。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相应住房保障政策。
此外,凡是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可以提取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