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带地进城”换社保 咋样?
农民的土地可以换工作、换社保,还可以用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企业,怎么样?
昨日,省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案》,建议案中提出,应探索建立农民“带地进城”的利益分配机制。
该建议案将提交省委省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建议案中提到,应构建以沈阳为核心的中部城市群和以大连为核心的沿海城市带,形成以辽中南城市群为龙头,以辽东、辽西北中小城市为两翼的城镇化格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同时,积极争取将辽宁纳入全国城镇化发展试点省份,在省内开展城镇化建设试点。
探索建立农民“带地进城”的利益分配机制,城市建设使用周边农民土地,应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以土地资产入股开发,并确保农民用土地换工作、换社保,用农村宅基地换城市住房,用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企业,让农民持续享受后续经营收益。
要扩大住房公积金征缴面并提高利用率,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积金体系和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420万进城务工者 超八成没养老险
进城务工人员只有12.9%参加了养老保险,25.4%有医保。
日前,辽宁省民革在调研中了解到,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因为社保门槛高等原因没有参加社保,他们建议为进城务工人员建立大病医保制度。
据统计,到2012年底,全省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96.3万人,参保率为46.7%;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人数为54.2万人和106.8万人,参保率仅为12.9%和25.4%;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36.5万人,参保率为8.7%,生育保险参保率也很低。未参保的原因包括就业不稳定、不规范,社保门槛较高,认识程度不够等。
省民革建议,为零散务工人员建立劳务公司,实现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同保障”。开放落户政策,建立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当务之急是建立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大病医保应着重保当期住院医疗,只建立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同时要单独管理,实行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