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实现城乡社保体系全覆盖
【导语】: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6%;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7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0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0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争取30个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落户广东。
“十二五”期间,广东将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下发,对未来数年广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展望。
拟建省级人力资源市场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其中,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为推动就业,广东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其中,拟建立一个省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综合服务大厅、泛珠三角人力资源合作交流中心、省人力资源招聘市场、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点等10个功能区,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针对失业问题,政府将构建预防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建立健全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主的失业监测、发布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对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灾害和因经济危机引起的失业风险进行积极预防及有效调控。建立健全就业景气预测监测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景气指标体系。
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十二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6%。政府将推出“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计划”,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和省内顺畅转移,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配套政策等。
此外,广东还将在全省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为全省集中式信息管理系统的终端载体,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就业、社保、劳动仲裁等公共服务。
最低工资标准拟年增13%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广东将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具体而言,“十二五”期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拟年均提高13%以上,绝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监管更加有力,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收入调节方面,政府将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国企薪酬管理、劳动标准等制度建设,还将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加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企业退休养老金将达2000元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广东将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其中,养老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7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0万人。 医疗保险方面,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0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政府还将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引人注目的是,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将达到2000元;而到“十一五”末期,这一数字为1577元。
兴福工程每年引10-15名院士
规划提出,广东将实施“人才兴福工程”,每年拟引进5-10个居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对我省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创新团队;每年拟引进10-15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紧缺领军人才。全省引进10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紧缺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10000名优秀留学人员来粤创新创业。
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工程技术中心,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省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重点扶持,着力培养一批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候选人才。
此外,广东还将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和人才工作机制,通过实行特殊的人才政策和支持措施,在全省有创新创业优势的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50个。争取30个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落户广东。大力推进博士后站(基地)建设,力争实现全省5年内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0个,工作站80个。到2015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144个、工作站300个,在站博士后规模达1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