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我国规定,单位需要为其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中就包括生育险。参加生育险且连续缴费满1年(各地规定不一样,也有要求满6个月或者9个月的)的职工,生产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险到底如何报销呢?
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区内就医:
所在单位持职工《身份证》、《结婚证》、怀孕诊断证明、《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填写相关表格,选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首次产检须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医疗结束后到指定科室办理结算手续。
二、区外转诊:
由本区收诊的二级医院主治医生提出转诊理由,填写《区生育保险生育(计生手术)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保科盖章,报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转往区外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抢救可先行转院,3日内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医疗结束后凭下列资料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三、生育险保险所需材料:
1、医疗收费收据
2、住院费用明细(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
5、理化检验结果
6、出生医学证明
7、手续完备的《区生育保险生育(计生手术)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
四、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的领取:
用人单位在职工或其配偶生育30日内,凭下列资料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
4、晚婚晚育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