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南京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呢?
一般来说,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生育时生育保险已经缴费满1年(有的地方是10个月)。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也不例外。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市生育保险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生育时生育保险已经缴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此外,南京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从2010年10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中包括了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生育时,本人已参加生育保险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符合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 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分娩及流(引)产;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并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中断期间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核定时间为准)的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的计划生育手术;
6、在原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已退休的女职工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或流(引)产手术。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 是否收费:否
· 办理部门: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 承诺时限:40工作日
· 办理时间:每月1日-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办理地点:水西门大街71号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2.3.4号窗口
· 联系电话:8659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