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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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为了鼓励更多人加入晚婚晚育的队伍,各省市在婚假、产假方面都做了相应的增加。例如东莞市生育政策规定晚育在正常产假上增加15天。那么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呢?
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回答:根据北京社保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北京生育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同时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晚育的增加30天。所以总的来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至少有128天。因为如果是难产或者多胞胎生育还可以增加产假天数。
【案例说明】
王女士,28岁,北京某企业员工,已经参加社保3年。现生育第一胎,已经怀孕7个月,打算产前半个月开始休产假。王女士想知道她可以休多长时间产假?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说明】
1、根据规定享受北京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计划内生育,二是连续缴存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王女士属于第一胎,且缴纳生育保险3年,所以符合条件享生育保险待遇,可以休产假。
2、按照规定,北京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晚育者增加30天,因为王女士属于晚育者,所以王女士可以享受最低128天的产假。因为如果难产或者多胞胎生育等情况还可以增加产假天数。
3、按照规定,北京女职员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为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其计算公式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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