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个人社保缴费金额上调 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近期济南市2013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873元,济南市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分别调整为11619元和2324元,同时将济南市社保缴费年度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7月份开始,将对部分市民缴纳社会保险及享受相关待遇带来一定的影响。
个人社保缴费金额提高
随着济南社保计费年度的变化和社评工资的提高,从2014年7月起,济南市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月缴费额将有所提高。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纳464。8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最低缴纳695。8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每月最低缴纳852。1元。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提醒,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需及时在代扣银行卡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保卡正常使用。
8173人7月开领正式待遇
今年1至6月份,济南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退休人员8173人,由于社会平均工资是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计算的必要依据,每年1月1日起至社平工资发布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领养老金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无法按上年社平工资计算养老金待遇,只能暂时领取临时养老金待遇,待退休年度上年社平工资发布后才能计算并领取正式养老金待遇。
济南2013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后,济南市社保局已对已经发放临时待遇的退休人员重新计算了正式养老金待遇。8173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于7月领到正式待遇,并根据多退少补原则确定补发或抵扣金额。重算待遇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表将于本月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到企业劳资人员手中。
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随着2013年社评工资的提高,从今年开始,济南工伤职工待遇、生育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提高,一是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都是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随着社平工资的增长,工伤职工相关待遇也随之提高。二是社平工资提高后,当年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也会随之提高,由于生育津贴待遇与缴费水平有直接关系,所以随着社平工资提高的同时,生育职工生育津贴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在社评工资调整后,济南在职死亡参保人员一次性救济费开始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职死亡的一次性救济费(纳入统筹部分)依据死亡上年社平工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