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女性产假放几天?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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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晚婚晚育女性来说,产假在正常产假的天数上有所增加,此外还有一系列奖励。那么晚婚晚育女性产假有多少天呢?但凡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晚婚晚育的可在基本的产假天数上再增加15天。
什么是晚婚晚育?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晚育:女年满24周岁的初育为晚育
晚婚晚育女性产假有几天?
正常女性生育后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晚婚晚育的女性,在上述基础上增加产假天数: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3、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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