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是国家对女性职工的一种福利。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费,生育期间所花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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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所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职工所在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是,所在单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出院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打印结算单后即可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生育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8、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9、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2017年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2017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2017年山东生育报销缴纳对象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