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生育保险无需个人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并且无论男女,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报销申请材料有哪些?报销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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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2.参保人在流产、引产、产道分娩、剖宫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备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广东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4.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或医院诊断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②计划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者须区或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对已办理就医确认的,不需再提供计划生育材料;
6.已办理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原申办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并由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院填写医院级别并加盖医院公章或业务章;
7.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未就业配偶未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或未核定生育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9.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未办理生育就医确认的,还需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