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05 |
阅读次数:3688
据了解,山东威海人社局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自2012年12月起,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降至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山东威海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
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自2012年12月起,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降至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我市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这也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8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的是全省最高水平。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山东威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山东威海失业保险领取时间:
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照规定,失业金发放也是有期限的,失业金领取最长不超过2年。
上一篇:怎么申请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