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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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降低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将惠及全区72.9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宁夏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1.97亿元,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优化升级,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2014年,宁夏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28亿元,支出3.79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对基金平稳运行影响不大,基金支撑体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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