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包头市上调失业保险金额的标准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06 |
阅读次数:3393
领取失业金的第1至12个月,每月增加112元;第13至24个月,每月增加98元。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7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是我市连续第五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8元提至1312元。
6月下旬,自治区出台文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我市城区最低工资调整为164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也随之调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今年失业金调整办法为: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