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
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当地劳动局办理失业备案,职工携带身份证、失业保险手册及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
1、由城镇企事业单位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劳动局失业办备案;
2、失业人员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失业保险手册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区劳动局失业办登记领取《失业证》,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失业办为其开具单证;
4、失业人员凭单证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申请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救济金申请材料
1、缴费期间所有劳动合同原件,用工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件;
3、失业人员居住社区相关证明;
4、单位申请;
5、个人申请待遇申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8、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9、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
10、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
失业救济金申请优惠政策
1、免费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
2、到劳动部门所办职介中心求职,免交入场登记费和中介服务费;
3、申领人在禽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由劳动部门向其家属发给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失业救济金申请注意事项
1、及时要求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您作为失业人员报您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您的档案转移到您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您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
3、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您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