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医疗费如何报销?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08 |
阅读次数:3359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若生病就医,其医疗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失业人员可以根据以下流程办理医疗费报销。
一、 办事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38号令)
二、 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指定医院就医
三、 办理程序:
1、每月4号下午、5号全天(如遇节假日顺延)持《领取证》、报销药费单据、底方到10号窗口交单子;
2、次月4号下午、5号全天(如遇节假日顺延)领取药费;
3、当月就医、次月申领、逾期申领、不予补助。
四、 办理期限:一个月
五、 所需材料:《领取证》、药费报销单据、药费底方、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失业人员不能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2、因交通事故负伤及其后遗症的;
3、发生医疗事故及其后遗症的;
4、因本人违法行为导致伤病的;
5、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和步骤
下一篇:厦门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