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补贴困难企业 动用失业保险基金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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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困难企业本月申报,经认定后下个月即可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职工培训费用补贴中三选一。日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扶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通知要求,自5月15日开始,广州市将建立由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参与的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困难企业审核认定工作,一经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享受补贴,三项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据悉,本次困难企业认定和补贴申请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广州市各区、县级市的困难企业可登录广州市劳动信息网(http://www .gzlss.gov.cn/)申请困难企业认定,了解详细信息。
补贴细则
岗位补贴
从办理好申请的次月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困难企业上月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到账的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支付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在统筹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社保补贴
从办理好申请的次月开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困难企业上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已一次性缴纳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按核定当月的过渡性医保金按月缴标准(含重大疾病补助金),一人一个月折算。
培训补贴
从办理好申请的次月开始,其在岗职工取得职业培训证书后,在困难企业2008年以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可凭相关证书、合法票据等办理申请补贴手续。补贴标准为培训费用的50%,实际补贴最高不超过:初级技工培训400元、中级技工培训600元、高级技工培训800元、技师培训900元、高级技师培训1050元、创业培训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