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0月1日开始,洛阳失业保险金上调保险金标准,上调后洛阳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76元。哪些人可怜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怎么领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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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从10月1日起,洛阳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调整为172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由之前每月1280元上调至1376元。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洛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领取失业金: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
1.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材料:《洛阳市用人单位呈报失业人员审批表》2份、失业人员花名册2份、《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每人3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红头文件每人2份、社会保险中断表或复印件1份、失业人员完整档案(包含原始档案及完整劳动合同)。
失业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发放的《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携《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就业创业证》、本人身份证等到社保大厅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逾期不办者按自动放弃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