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 粤澳两地领取养老金人员在生证明可相互协查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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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银沙网讯(文/陈 莉 谢晓媛 唐爱武 通讯员 黄 媚 编辑/文 和 雅 竹)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3月1日起,粤澳两地在生证明协查机构将于全年工作日为领取养老金人员在生证明协查,粤澳两地领取养老金(或残疾金)人员(受益人)在生证明确认将更加方便。
据介绍,随着粤澳社会经济合作不断深入发展,两地人员流动频繁,居民选择在异地居住的人数日趋增长,为两地居住的养老金受益人提供便捷的在生证明服务,我市转发了《广东省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领取养老金人员在生证明协查办法》。
根据文件精神,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含省、市、县、区)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委托作为在澳门领取养老金(或残疾金)人员在广东省办理领取养老金(或残疾金)在生证明协查的有效机构,居住广东省的在澳门领取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在广东省办理在生证明协查时须填写《广东省居住人员在生证明协查表》,由本人携带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件至广东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确认后的协查表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送交澳门社会保障基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在广东省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在澳门办理领取养老金在生证明协查的有效机构之一,在广东省领取养老金人员在澳门办理在生证明协查时须填写《澳门居住人员在生证明协查表》,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办理,经确认后的协查表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送交广东省发放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总署出具的在生证明,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视为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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