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力争到2017年 60岁以上居民均享养老待遇
力争到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以上,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00%领取养老待遇。
昨日召开的惠州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透露,该市推出了《惠州市2014—2017年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 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十大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现正面对各相关政府部门征求意见。
现将十项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与措施摘要如下:
一、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公平基础
力争到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以上,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00%领取养老待遇;居民医保各级医保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逐步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
建立大病救助机制,完善出台《惠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办法》。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撑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实现全市户籍人口和在惠州死亡的非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免费。
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实现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家庭住房困难明显改善,符合条件异地务工人员全面纳入保障。
二、打造民生财政,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实施民生财政,市级新增财力的75%、县级新增财力的60%以上投入民生。建立“问需于民”工作机制,每年办好由群众投票决定的十件民生实事。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相挂钩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到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万元,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比2012年翻一番。
到2015年,7个县(区)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完善和推广电子教育劵制度,努力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每年达到45元,全市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完善电子病历和医院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的医院内部信息化建设;构建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三、创新化解机制,打造平安惠州
完善现有“特色之家”,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积极推进“自强之家”(残疾人)、“小康之家”(农民)、“银龄之家”(老年人)、青少年之家、公交司乘人员之家、环卫工人之家等建设。
创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信访、手机信访”五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制度,形成接待群众“一体化”进行、群众来访“一条龙”受理、信访事项“一体化”调处、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信访工作机制。
建立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全民创安”防控格局,全力推进平安惠州建设。重点完善“六张网”建设,深入开展“东江亮剑”等严打整治行动,至2017年,实现万人治安和刑事警情数大幅下降。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安全检查评估预警、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劣质产品召回、质量追溯、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至2017年,实现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简政放权步伐,清理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到2017年,实现各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5%以上、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90%以上,建设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程序最规范、审批时限最短、政府服务最优的地级市。
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除法律法规禁止登记或需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外,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实施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质评判标准化,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五、完善基层体制,建设幸福家园
建立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机制,确需村(居)委会协助的事项,必须经县(区)政府同意,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规范村(居)民主选举程序,争取到2017年全市社区居委会直选比例均达到60%以上。在异地务工人员居住集中的地方,探索设立村(居)委会特别委员。
鼓励范围适中的物业管理小区单独设置社区居委会,支持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力争到2017年所有城乡社区都拥有1个以上社会组织。
加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至2017年,全市建成1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六、依法维权治权,建设法治惠州
推动参与式决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公众、专家、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社会建设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创新行政复议与利益补偿机制。加强司法诚信与“阳光司法”。
全面深入推进村(居)委“法治副主任”工作。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圈。
七、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社会融合
完善“凭居住证,有条件轮候享受辖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异地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在就业服务、义务教育与升学、公共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社会救济等方面逐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开展携手共建和谐计划,保障异地务工人员的薪酬、社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合法权益。
开展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制定获奖者入户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优惠政策。
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成就好人之城
整合各类信用资源,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涵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基础数据库。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在各级学校设置诚信教育课。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救治、抚恤、表彰、奖励、生活困难资助、康复治疗补助以及经济补偿等纳入财政预算。
推行“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至2017年,实现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10%以上。
九、完善信息手段,建设智慧城市
到2017年,实现可上网公开政务信息全部网上发布,90%以上的非公开政务信息由政府部门共享。建立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平台,实现公共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到2017年,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率达到100%,非行政许可的政府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
启动和完成一批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化服务重大项目,不断完善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体系,显著提高信息化服务民生能力。以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为主体,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一卡通”。
十、完善体制机制,壮大人才队伍
实施万人培训工程,逐年分批对全市社会建设部门领导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对社会建设的认识和规律把握的能力。到2017年,全市参训人数将达到1万人。
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天鹅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特聘专家制度支持范围,吸引国(境)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惠州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
鼓励各地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