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企业养老金调整标准高于全国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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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藏商报》报道,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祁维国说:“‘人均每月增加163元’,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亲切关怀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惠民措施。”据他介绍,国家批准西藏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按人均每月80元的标准调整养老金,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在自治区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增发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月人均发放标准为83元,合并计入基本养老金基数发放。也就是说,此次调整,西藏自治区的人均水平比全国高出83元。这不仅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也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西藏的重大举措。
祁维国告诉,“最低每月增加30元”指的是200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而不是经批准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50元,范围是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就大家比较关心的此次调整的养老金会在什么时间落实到位的问题,祁维国表示,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要求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虚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并尽快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整养老金工作将在9月份完成,涉及退休人员25000人。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西藏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另外,国务院已经宣布,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将连续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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