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近3600万
随着养老保险惠民政策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们受益良多,政策在每一次的修改都受益于人民,近日,咸安征地农民领取了养老金近3600万,人均领取近15000元,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铁埠村、绿山村等三个村以“全体老人”的名义,自发赶制了两面锦旗,兴高采烈地分别送到镇政府和区政府,表达他们领取养老金的喜悦与感激之情。
广东畈村的陈学华今年71岁,按照政策,他领取了1万5千多元。“这是我这辈子拿到最大的一笔钱,感觉走路都硬气多了!”老人激动地说,等孙子考上大学,要给他包一个大红包!喜出望外的当然不止陈学华一个老人。咸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局长朱宁介绍说,全区老被征地农民到龄人员3239人,领到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33个月的养老金共3598.56万元,最低的7千多元,最高的有1万9千多元。
至此,咸安区在全市率先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一辈子种地当农民,现在没有地种了,却能像上班人一样每个月领工资,能赶上国家这么好的政策,我真是做梦都要笑醒!”官埠桥镇渡船村的邹裕海说,每个月有钱领,感觉有了依靠,有了安全感,更重要的是,感觉自己有用,能给孩子减轻些负担了。
一直以来,征地社保费用落实难、社保对象确定难和参保补贴办法不规范是困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的难点和关键环节。为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咸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其提上议事日程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也只是解决了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咸安区人社局局长黄定槐介绍,早在2015年,该局就开始对老被征地农民进行摸底调查。省政府53号文出台后,区政府很快出台了《咸安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此后,该局按照“锁定对象、固化标准、一次记账、到龄发放”的程序和原则,在锁定人员名单的基础上,以一次性补偿标准对个人账户进行记账,分期给予养老保险补偿,政府逐年筹措资金发放到龄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承担个人账户补偿金利息。
截至9月30日,区政府筹资5602万元,全区3239名老被征地农民到龄人员领到了足额养老金,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赢得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一致好评。12日,在农业银行咸安南山网点,看到永安西河村3组的赵茂兴老人喜滋滋地取出养老金,十足民生情怀的黄定槐说:“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到龄人员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