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提前两年半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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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102个旗县(市区)全部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全自治区提前两年半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
据介绍,内蒙古自2009年启动国家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从2011年7月起,先后分三批在61个旗县(市、区)开展国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7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截至2014年初,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80.3万人,参保率达95.7%;其中已有189.6万人领取了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水平每月153元。
目前,内蒙古各级财政已将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上级补助和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及时拨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内蒙古明确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内蒙古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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