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衔接无需两地奔波 相关程序社保机构办理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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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发布的消息,对于人们最关心的办理城乡两地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手续是否会很麻烦的问题,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而在城乡之间、两地之间往返奔波,参保人员只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主要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并确定了办理时限。
人社部还将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胡晓义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的受益群体是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或者是转移的群体,当然也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属。“过去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项制度是分别建立的,在城乡之间没有可以转移的政策安排。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