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资参考的瑞典模型养老保险
【本文摘要】
我国现阶段所采用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给付确定型现收现付制,即保险金的领取是按照国家一定的标准,支出资金的来源是当代年轻人的缴费。
我国现阶段所采用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给付确定型现收现付制,即保险金的领取是按照国家一定的标准,支出资金的来源是当代年轻人的缴费。当出现人口老龄化趋势时,年轻人的缴费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保险金领取,就会必然导致缴费额增加,使年轻的保费缴纳者对于这一体制产生不信任感。如果出现经济增长缓慢,利率下调等预期,必须提高缴费率并减少养老金的给付以平衡收支。这也会使缴费者产生对制度的不信任感,并对将来的回报持不乐观态度。此外,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而不满15年的,退休后享受不到基础养老金。这就使得企业与个人都只愿意缴纳15年的保费,低于或者高于15年的,都会感到自己吃亏。在参与者并不是非常情愿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但是,并不是只有我国出现这样的问题。回顾养老保险的历史,自二战后发达国家所建立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几乎全部都是给付确定型现收现付制。世界银行在考虑到当时存在的种种矛盾以后,于1994年提出了三支柱模型,将国际上通用的支付确定型改为缴费确定型,并按照积累制进行运营。这种制度可以从本质上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危机,使得人们领取养老金时依据的是“付出-回报”原则,变得更加公平。
缴费确定型积累制的运作机制是将每个人缴纳的保费保存在他们的个人账户中,把个人账户的“空账”转化成“实账”,然后把这些资金在市场上投资运作,使得账户的积累额增值,最后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以其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积累额为依据,使其遵循了“付出——回报”这一公平性原则,解决了激励机制缺失的问题。
但是,缴费确定型积累制也有它的缺点,一次性硬性转轨成本过高,实行起来非常困难,同时还会导致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持续缩小。如拉美的一些国家的改革就遇到了这样的窘境。由于所付出的转轨成本过于庞大,还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性的产生。
其实,缴费确定型积累制和给付确定型现收现付制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是由筹资方式与给付方式这两个独立的过程所组成的。因此,可以分别取这两个独立过程中的较优部分进行组合,组成一种不同于以上两种的制度。这种制度一般被称为瑞典模型,是由瑞典人最先提出并实施的。
在这个模型中,每个人缴纳的保费保存在他们的个人账户中,在最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以其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积累额为依据,解决了激励机制缺失的问题。并且,在实际操作的收支过程中,当前年轻人缴纳的保费被直接用于支付当前老年人的养老金,名下的资金账户名义上是“空账”,但实际上是“实账”。
瑞典模型中的个人账户积累制原则可以应对人口结构老龄化所带来的财政危机。在实行瑞典模型后,由于其自身具有激励职工推迟退休的机制,因此,对于我国现行的养老金财政平衡是有着积极的作用。这种保障制度还可以随着经济增长、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而自动调节,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内在稳定性,并避免了潜在的风险积累效应。同时,此种模型还可以避免产生较大的转轨成本,在让名义收益率与中国的经济增长率相一致的情况下,还能对制度的参与者提供足够的激励,维持了制度的稳定性。
瑞典模型还提高了缴费与给付的灵活性,只根据个人缴费大小及时间长短确定领取养老金时的待遇。其缴费与给付一一对应,不会产生僵硬的时间与金额规定,使得养老金的领取更加公平化。由于缴费率长期保持不变,还可使保险资金的经营有着安定的宏观环境。此外,由于瑞典模型对所有的公民都是一样的规则,无论他们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工作单位是国有部门还是私营企业,每个人能够领到的养老金都只根据他们向个人账户的缴费额与收益率来计算,所以养老保障制度不再因省市不同、城乡不同而有差异,因此具有可携带性。这样自动消除了加入者的地区差、城乡差、单位所有制差等带来的一切壁垒,有利于劳动力流动。虽然实行此种制度会使得中国的储蓄率下降,但是,由于中国现正处于储蓄率过高的状态中,不必担心其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