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新养老金政策
按照国务院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新的养老金政策。新政究竟“新”在哪里?简而言之,新政更加明确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来源,同时在使用上更加注重多缴多得。 从收的方面来说,实行新政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不变,但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按我国现行的养老金政策,参 保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打入个人账户;单位按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3%打入个人账户。新政策规定,这3%将不再纳入个人账户。
此举是为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按照原先的制度设计,允许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个人账户因此成为“空账”。据统计,我国个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今年底将达到8000亿元。新政实施后,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至少在形式上归属更加明确。
从支的方面说,新的养老金政策鼓励多缴多得。基础养老金不再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而是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和数额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不再以10年计算,而是综合考虑平均期望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 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养老金政策的调整并非“从左口袋到右口袋”那样简单,而是会影响到社会天平的指向。从最初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到如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承担的经济社会功能越来越重。养老金政策制定和使用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加。此次养老金政策的调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以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社会保障覆盖面太小。据统计,包括4000多万已退休人员在内,到2004年末,我国参保人数只有1.6亿多人,仅占城镇人口的30%左右,不及劳动力人口的15%,覆盖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进城务工人员、农民等大量人口被排斥于社保范围之外。
同时,我国未来养老金收支缺口严重。根据世界银行测算,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
要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且运作高效的养老保障体系,笔者认为,关键还在于加快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前提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近10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但国家财政用于社保的支出并没有相应增长,而个人支付比例的增加,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职工和企业参与社保的积极性。
养老政策作为惠及长远的基础性制度改革,不能仅仅着眼于眼前的收支平衡,还应放眼全局。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养老新政只是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