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转接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导语】: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
注:居民养老保险是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保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企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现企保关系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后,凭《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本机构)(以下简称《变动表》),申请办理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2、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企保转入登记:转接人携本人身份证,签章的《变动表》,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农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后,保留《变动表》,打印《南京市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企转居登记表》),由转接人在《企转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审核: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凭农保经办机构签章的《企转居登记表》办理企保关系终止手续,打印《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外机构)〔以下简称《转移表》(外机构)〕,一联由转接人返还转入地区(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老五县的,返还至老五县;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江南八区的,返还至市)农保经办机构,一联转接人留存。
4、农保经办机构企保转入审核:农保经办机构凭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签章的《转移表》(外机构),作企保转入审核,保留《转移表》(外机构)。
5、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办理企保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将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转移至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
6、区县农保经办机构转接个人账户:企保个人账户基金划转至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市、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企保向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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