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率各地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省际待遇差
持续增大的资金缺口已经不是养老保险面对的唯一难题,事实上,地区间的待遇差异也在日益凸显。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9月23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指标看,不同地区间差距较大,最高的山东(70.5%)和最低的重庆(43.2%)之间相差27个百分点。
在全国层面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10%之后,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尽管养老金持续上调,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却在不断下降,各地养老金替代率差距也呈逐渐拉大的趋势,导致各地退休后待遇差别较大。
多年来,我们只知道养老金双轨制是最大的不公平,看了这个报道,让我们看到我国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指标竟相差27个百分点,这又是一个养老金的最大不公平,笔者认为,养老金待遇省际差距大亟待改革。
根据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主任郑秉文等人的研究,各省的养老金替代率差距越来越大,出现公平性问题。比如,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率(简称替代率),全国平均水平是49.79%,最低的是重庆的44.24%、江苏的45.70%、吉林45.75%,最高的是山东的70.74%、新疆65.22%和青海的64.06%。
替代率指标是为了衡量个体退休前后的收入差距而产生,其定义非常简单:退休第一年养老金收入与前一年工资收入的比值,关系到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质量。各地出现差距之后就会出现公平性问题,最高比最低的高出25个百分点,问题是31个省份向谁看齐?是向最高的看齐还是向最低的看齐?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一个主要指标,简单说可以被理解为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反映出离退休职工领取的养老金的保障程度。虽然养老金替代率标准很难准确量化,但它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按照国际经验,如果替代率大于70%,劳动者在退休后就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如果替代率在60%-70%,劳动者在退休后也可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此外,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养老保险最低替代率为55%。但如果替代率低于50%,仅仅依靠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较退休前就会有大幅下降,这意味着需要考虑提高养老金水平。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如果养老金替代率低于55%,就属于“警戒线”以下。
由于受通货膨胀、社会平均收入以及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区养老金的绝对数额不一样完全可以理解;但让人不明白的是,在同一阳光下,在国家同一政策下,养老金替代率(2011年)山东(70.5%)、新疆(64.8%)、海南(64.2%)、山西(61.8%)、陕西(61.6%)都能达到61%以上,而重庆(43.2%)、江苏(45.9%)、四川(46%)、湖北(47%)和吉林(47.4%)却低于48%?省际差距越来越大,最高比最低高出27个百分点,这也显得太不公平了!
业内广泛接受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替代率是58.5%,但是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从未在58.5%的替代率上呆过一天,这个替代率显然与制度现实是存在差距的,我国或需要制定一个符合实际的替代率。
“一个制度的替代率如果过于慷慨,不但可以拖垮国家,也有可能毁灭了制度。相反,如果一个制度的替代率过低,也会毁灭了制度。”郑秉文表示。自社保制度建立之日开始,官方从未说过要以某个替代率作为目标,或将之作为参照向它靠拢。学术界也一直为中国应该保持多少养老金替代率存在不同看法,正是因为如此,学界认为,我国现在已经到了确定替代率的时候了。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阶段,政府应该直面养老金待遇省际差距,在进行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同时,也要进行制定一个符合实际的养老金替代率标准的改革,让养老金替代率低于55%的17个省市都向规定标准靠拢,让不同地区离退休人员都能够有一个过上体面生活的退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