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本溪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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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及标准
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二、资金安排
本次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省级以上财政补贴8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10%。
三、工作要求
此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是在2014年调整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再次调整,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各县、区要按照资金承担比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此次调标工作,确保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中央财政对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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