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称改革养老金双轨制比延迟退休更迫切
近来,社会舆论都在热议延迟退休,似乎这成了当下要解决的紧迫问题。其实,改革养老金双轨制问题,远比延迟退休更重要、更紧迫。
延迟退休,说到底,只是解决社会人力资源短缺及有效利用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采访时说:“去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总量首次出现了绝对下降的现象,比前年减少了345万人,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高峰正日益逼近。按照测算,2030年前后,我们将进入到老龄化高峰,到2053年左右会达到峰值,届时老龄人口可能超过4.8亿,占整个人口的35%以上。除了劳动力大大减少之外,养老金的缴费人员和领取人员之间的比例也会日益严峻。”从胡副部长的权威说法来看,延迟退休也远没到危机时刻,眼下还不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起码不是非常紧迫的问题。
然而,养老金双轨制则完全不同,不及时解决或解决不好,必然会酿成更大的社会问题。因为养老金双轨制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养老金最高者每月可上万元,最低者几百元,甚至还有几十元。
有一种形象的说法,叫做:“不‘退’不知道,一‘退’吓一跳!”当很多企业的老员工甚至包括企业高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才看到和他们同期参加工作在事业或者政府部门退下来的人员退休金要比他们高得多。他们不明白,都是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为什么这样大?他们更不明白,当时都是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为祖国出力,待遇为什么不一样?这些疑问必然会在心理上引起不平衡,不尽快解决,必然会引起社会的不满。
为此,我们应当有一种紧迫感来改革养老金双轨制问题。胡晓义说:“作为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要更加注重公平,而双轨制长期存在下去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原则的,所以我们应当积极推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逐步实现并轨。”
但事实上,养老金双轨制并非长期存在才有违社会公平,即便存在一天也有违社会公平。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实行的是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也就是说,除了机关和事业单位之外,其他人员缴纳养老金都要自掏腰包。
然而,问题的要害还不在这里,而在于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养老金远远高于一般普通百姓的养老金,也就是纳税人不惜用血汗钱养了高人一等的“贵人”,而自己却只能享受比“贵人”低得多的养老金。
解决养老金双轨制远比延迟退休重要而急迫得多,应尽快化解因养老金双轨制引起的社会矛盾,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及时消除养老待遇差别奠定基础,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应当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来尽快解决,这样容易形成社会共识,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