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国家养老政策有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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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宜宾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安排部署,我市已正式启动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并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兑现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我省规定,本次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二是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三是适度倾斜,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基本养老金。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待遇调整,是连续十一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我市将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养老金知识普及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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