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3%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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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3%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3%,与2013年一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每个参保人员,都有一个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其他来源的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高低,关系着个人账户的增长幅度,影响参保人员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个人账户计息从每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