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提高各项社保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9连升
在农村,60岁以后每个月都能固定领到一笔“退休金”,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今,仅去年全市城乡居民中就有34。6万6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固定拿到了一笔85元的“退休金”。“虽然不是很多,但总比没有好!两口子加在一起,再加上其他补贴,每个月的开销基本够了!”10月20日,家住新罗区雁石镇的陈大爷告诉记者。
据悉,近年来,我市持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一方面率先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倍增计划。2012年市政府出台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指导意见,在全省山区市率先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从2011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2年的70元、2013年的85元。2013年,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各县(市、区)保障待遇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全市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3万多人收益。另一方面,持续提高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9年提高,2013年月人均增加295。3元,2014年月人增198。9元,全市统筹企业退休人员约人均养老金达1993。22元。
城镇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6万元调整到2013年7万元、2014年7。5万元,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90%,最高补充赔付1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自付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助50%,最高补助15万元。提高工伤职工待遇,2011年1月开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54个月提高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与此同时,降低新农合起付线,提高政策性住院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乡镇卫生院起付线降低到0—100元,县域内政策性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80%,住院最高支付年封顶限额达到8—10万元;增加门诊特殊病种种类,15种甲类特殊病种全部列入补偿范围,特殊门诊病种由原来的15种扩大到28种。重大疾病补充保险补偿起付线1。5万元,并实行分段补偿,与住院补偿合并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