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养老金可继承
人社部:个人养老金可继承 不存在充公
4月24日,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声明,声明就养老“并轨”改革进展、如何缓解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去世后未领取的养老金是否会充公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解答。
目前,事关3700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各地应在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能够占到养老金多大比例,同样备受社会关注。对此,人社部相关人员介绍,职业年金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平稳衔接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目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是8%,个人缴费比例是4%,并实行个人账户管理。职业年金待遇的高低主要与其职业年金账户金额相关,缴费越多、缴费时间越长,职业年金账户金额就会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待遇就会越高。随着缴费年限的延长,所占比重会逐渐提高。
在社保基金成立初期,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有股减转持、彩票公益金和投资收益等。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接近尾声,国有股减转持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提出了要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一决定将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人社部相关人士表示,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现象。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