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北宸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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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民,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将养老保险转出湖北省的,需要什么材料?要走什么流程呢?湖北省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地区的市民,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
以下是湖北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材料和流程介绍。
服务对象
省直统筹单位参保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申报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每月1日至 20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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